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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空放”、“车贷”套路深!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!

【第253期】 萧山检察 2021-04-28

5月21日,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甲等人涉嫌敲诈勒索、诈骗以及非法拘禁罪一案一审宣判,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。


2017年至案发,被告人毛某甲伙同孟某某(另案处理)、被告人刘某某、孟某、曹某某、赵某、朱某某、徐某某、戴某某及毛某乙(另案处理)等人,以同乡、亲戚等关系为纽带,组成以被告人毛某甲为首要分子,孟某某、毛某乙、刘某某、孟某、曹某某为重要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
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,该犯罪集团以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一商务大楼办公室为聚集地点,有组织地从事“空放”、“车贷”等“套路贷”犯罪活动,多次通过实施敲诈勒索、诈骗以及非法拘禁来非法获利,被告人赵某、朱某某、徐某某、戴某某作为中介为该犯罪集团及其他“套路贷”犯罪人员介绍借款人并帮助从中周旋、平账等从而获取“中介费”。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活动,损害多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,扰乱正常民间借贷秩序以及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
来源|公诉二部

图片|网    络

编辑|办公室

萧山检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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